无为县创新金融扶贫举措,让贫困户优先享受扶贫红利

阅读次数: 编辑:芜湖市金融办 来源: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5-23 11:07 [字号:    ]

5月18日、19日,无为县赫店镇松林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和木子生态园有限公司成功将两笔共6.6万元“分贷统还”收益分红汇入赫店镇曹王村和二埠村的22户贫困户账户中。“我们是最早一批通过参与“分贷统还”获得企业分红的贫困户,党和政府的政策好啊!”赫店镇曹王村的侯加贵高兴地说。通过与这22户贫困户签订扶贫贷款协议,赫店镇松林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和木子生态园有限公司2家企业成功获得了县农商行两笔共计110万元“分贷统还”扶贫贷款,有效的解决了公司融资难的问题。这标志着无为县“分贷统还”金融扶贫新模式让利贫困户、帮扶企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作为全市金融扶贫的主战场,无为县对享受金融扶贫政策的贫困户优先分红这一举措,是对创新金融扶贫模式的又一有益探索。在前期贷款到期实现收益分成、按季贴息的基础上,对实行“分贷统还”模式的扶贫小额贷款,按照“两优两到位”的方式,即“优先分红、优先贴息”、“一次性分红到位、一次性贴息到位”的原则,在贫困户贷款进入企业后5天内,企业将分红部分(不低于入股资金的6%)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至贫困户账户。分红完成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县财政在一个月内将财政贴息部分一次性打入企业账户。(无为县金融办张娇娇)